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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agious Cancer, by David Quammen, from Harper’s

在甲流先于科学流行起来的时候,还有个更不好的消息:癌症也会传染。在《2009美国最佳科学写作》(The Best American Science Writing 2009)一书的目录里,有这么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传染性癌症——一个杀手的进化史(Contagious cancer: The evolution of a killer)。

的确,这个提法有“标题党”的嫌疑。这篇文章的主角是澳洲小岛上的一种小动物。也不知道是谁的恶作剧,给它们起名叫“Devil”(魔鬼)。这群小动物也就猫一般大,长得不能算可爱。小魔鬼们有个习惯很不好,它们在互相“过招”的时候特别野蛮,你啃我一口,我啃你一口,过分亲热。

从96年开始,一个大魔鬼的阴影出现在小魔鬼中间。人们发现,有一种癌症正在小魔鬼的族群肆虐泛滥。学术点说,这种名为“袋獾面部肿瘤”来源于上皮组织的恶性肿瘤,是个绝症。到今天,小魔鬼已经被灭了90%,濒临绝种的边缘。这是个痛苦的死亡过程:肿瘤先在脸和脖子上出现,不断增大和溃烂,导致小魔鬼们无法进食,被活活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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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一缕白色的毛,还是挺拉风的

这事之所以很玄乎,而且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是因为一般认为癌症不会传染。那么,癌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大家的共识是,所谓癌症,乃是你身体里发生的一场失控的达尔文进化运动。只要你活着,新陈代谢就不断发生,死去的旧细胞被新分裂的细胞取代。所谓癌细胞,就是正常细胞在拷贝的时候出了点小差错。犹如你的硬盘来了点小故障,下载下来的MP3在第三小节的女声极其刺耳。出错的概率很低,但不是零。癌细胞按照物竞天择的公理,优胜劣汰,自顾自发展自己的小团体,一直进化到没有制衡、没有天敌的地步。等到“大江南北一片红”,主体就死翘翘了。

幸运的是,正由于癌细胞是从主体的细胞演化而来,所以癌细胞到了别处,很快会被识别出来,并被围歼。

这其中的一个例外,就是当你的免疫系统里的侦查兵下岗了。今年10月,英国科研人员首次证实,妊娠期间患癌的孕妇会将癌症遗传给胎儿。日本的一名28岁孕妇产后被确诊为血癌,并在数周后不治身亡,而她的女儿在11个月大时也被确诊患上同样的癌症。血液检查发现,女婴的癌细胞生来就有,来自于母体。糟糕的是,这名女婴的癌细胞中缺少一段重要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令她的免疫系统无法发现入侵的癌细胞。

在这个罕见案例之前,曾有过30多个母婴患同种癌症的案例,但无人能证实婴儿的疾病源于母体。这项研究不仅解答了一个困扰医生们近一个世纪的难题,也打破了此前对生物学理论的错误认识——孕妇不会把癌症传给胎儿。这个看法的理由是,即使癌细胞能够穿越胎盘这道天然屏障,也会被胎儿的免疫系统阻拦。显然,这个理由要成立,免疫系统必须没有问题。而这个DNA的缺席,导致胎儿的免疫系统被这个癌症细胞绕过并且击垮。

但小魔鬼的癌细胞之所以传染,是另有原因的。关键在于,这癌细胞根本不是小魔鬼的!别忘了,在任何主体上都有宿体,寄生细胞和主体细胞“同吃同住”,它们有同一个梦想:都要延续自己的基因。主体细胞延续自身基因的手段很高级——它们操纵你写情书,生宝宝。寄生细胞怎么办呢?它们选择变成可以传染的癌!

你不得不佩服大自然的神来之笔,即便很残酷,即便发生在肉眼都看不见的战线上。癌细胞也“进化”——这也是文章标题的由来。

理解了小魔鬼的悲剧之后的原因,你一定会推测这不会是一起孤立事件。果不其然,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的一项研究还发现,一种名为“犬类性病肿瘤”的肿瘤细胞也能在狗之间传播,其传播借助于交配和咬舔。从世界各地收集的犬科组织切片表明,这种肿瘤细胞与狗自身细胞没有基因上的关联——它们并非来自狗自身,只能从外界传入。

其实,没什么好慌张的,只要大家不要一上火就张嘴咬人——小魔鬼的这一招不能学。你要知道,癌症的最大的帮凶是时间——正常人死亡的时候,有80%的几率带着癌细胞。你活得越长,身体细胞的拷贝做得越多;拷贝越多次,出错的可能就越多——第三小节的那个女声,是一定会超级刺耳的。

说得更直白一点,得癌是正常的,不得才是不正常的。

Looking Up, by Jennifer Margulis, from Smithsonian

读到这篇文章之前,我还不知道除了上海,我还有另外一个家乡:一个叫做尼日尔的非洲小国。尼日尔虽然又小又穷,但有长颈鹿。在初中一年级到二年级之间,我们班想象力丰富的同学给又高又瘦的我起了个外号就叫“长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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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iger

非洲有近十万头长颈鹿,尼日尔有不到两百,这并不算多。只是这些尼日尔的长脖子们就在村子附近游荡比较好找。这也是问题的所在:长颈鹿要吃树,间或也啃点菜叶捣捣乱。在一个贫穷的地方,这就是在找茬。这篇文字很美的文章,主要围绕的就是如何解决这个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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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只似乎在看镜头

倒也顺便回答了此长颈鹿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去拷问的问题:长颈鹿的脖子为什么那么长?最新的解释是和吃树叶有关系,但并不是全部。文中说,脖子是争偶时打架用的,越长越有利。对这一点,我很怀疑……

顺便扫了一下Jennifer的那篇文章底下的读者留言,有一个非常扎眼:“My pride in her work and love for my daughter is unconditional(我对我女儿的骄傲和爱都是无条件的)”。那短短的留言也是文采飞扬。这个老妈是谁?舍得让她闺女一个人在23岁的时候就闯到非洲工作。

Lynn Margulis在学识界是个腕儿,她的理论当时在保守的学术圈内到处被拒,但她不畏权霸坚持不懈,现在已经是主导的理论之一。嗯,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说到学术圈内的保守,想起前一阵和一个来访的图灵奖得主聚谈。那个法国老头的经历颇为类似,第一个项目被拒来拒去,想想老子不干了,重新创立个自己的会议。而时至今日,他新的成果又开始被自己这个会拒了……

所以请大家务必学习两点:第一,千万不要迷信所谓一流/顶级会议的文章,大部分都是质量上乘的跟风之作而已,革命性的工作是进不来的。第二,如果你真洞悉了科德巴赫猜想的秘密,知道怎么搞出1+1,虽然陈景润已经驾鹤西去,我还是鼓励你搬个小板凳到数学所门口去叫板。

Birdbrain, by Margaret Talbot, from The New Yorker

2007年9月6日,一个伟大的明星从人类的舞台上永远地消失了,死于心律失常。享年31岁,是好几台热播节目的嘉宾,Youtube上的视频点击超过八百多万次,有自己的维基百科条目,有自己的基金会,其英年早逝令无数粉丝泪奔如泉涌。

这位明星叫Alex,是一只鹦鹉,智力大概相当于两岁孩童,你拿一只玩具汽车(car),它会说“卡车”(tr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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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老的Alex

这是大学英语0.6级的水平吧?

——估计还不到。不过你要知道在上世纪初有匹叫汉斯的马,会数数,做加减法,也很明星。后来被发现是个骗局,不是人设的局,而是汉斯:它能极细致地读懂主人的眼睛和嘴唇的微妙变化,绝对赛得过领导人手下精明能干的秘书。而Alex只学过卡车这个词汇,卡车和汽车的唇型不同,它没法骗,还能说个八九不离十,这就是能耐。

当然,Alex的本事比这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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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看主人的鼻子

Alex的主人,Irene Pepperberg,却有一段曲折的经历。Pepperberg从MIT本科读到哈佛博士生,可谓顺风顺水,只有一样,理论化学这个专业的课题让她觉得乏味无比。有时候她会想念老爸,想念小时候老爸送给她做伴的小鹦鹉,她曾经试着教它们说话。就这样,她决定换一个崭新的课题:教鸟说话!为了这,她要旁听、要自习、要去买鹦鹉。

说到这里,你一定会问,教鹦鹉说话怎么变成学问了?

这背后隐藏着的一个问题,是人和动物到底有什么区别,“高级”在哪?所有的生物都从星际洒落的尘土中来,也将复归尘土,回复到化学元素的科学是冰冷的。但科学家是人,是人就会浪漫,就会文青,挡都挡不住。

比如说达尔文,就是个浪漫大师。他从来不觉得人比他的动物“亲戚”们要高级太多,他认为,虽然我们不知道狗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它们在“说”什么,但可以肯定狗很聪明,有相当于一周岁的孩子的智力。达尔文的学生们也有不少这种泛浪漫化的倾向。

我们甚至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动物本来就比人聪明,是老大哥派来监视我们的超级机器人,只不过一直在装傻,拿我们开心。

这种泛浪漫化的倾向走过了头,就会有反弹,而且很强烈,比如著名的摩根法则,用大白话说就是:什么事情,如果有简单解就请不要复杂化。如果动物的反应只是条件反射,只是模仿,那就别那么浪漫地认为它们有多聪明。动物不会思考,他们可以比罗丹的思想者蹲得更瓷实,但它们不过是在发呆而已。翻译到鹦鹉说话这个行为,大家的意见是统一的,就是鹦鹉只能学舌,这是板上钉钉的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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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汉斯这匹“会”数数的马,也确实不争气。类似的“骗局”多了以后,行为主义心理学就占据了绝对地位。

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有只鹦鹉会“外语”,可以和人对话和交流,就是很有颠覆性的成果。虽然很难说Alex掌握了语言,但它的存在不容置疑地击溃了反射说。看到“汽车”能说这是“卡车”,很了不起。

回到这个非科班出身的女生Pepperberg,她的宝典在哪呢?

从其他学者的一些工作中Pepperberg受到启发:环境越复杂,智力的发育越快,而且需要“同伴”来激励。左手一个录音机,右手一把饲料的这种简单的反射实验效率是很低的。

于是,她大搞三角关系,找两个“鸟人”在Alex面前装鬼。

A:这是什么?

B:卡卡卡卡车车车车!!!

然后B就欢天喜地把卡车饼干咽下去了,Alex看着就会很受刺激。大概是这样,不能再剧透了。

当然,我们可以说,Alex的粉丝们患着严重的泛浪漫化综合症。不过,芙蓉姐姐都有一堆粉丝,鹦鹉哥哥为什么不能呢?


这本书是《美国科学写作精选2009(Best American Science Writing 2009)》

本书一共24篇文章,都来自纽约客、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科学、Wired等优质报刊,出自活跃在一线的科学家和身经百战的记者之手,横跨天文、医学、心理等 等科学领域,写得生动活泼,深入浅出。

以后会定期在每周四放出一篇导读,里面介绍两到三篇原文,目的是希望大家保持一定的阅读节奏,努力点击竹人辛苦找到的原文链接。

【美国科学写作精选导读一】我们为什么阅读科学?

【美国科学写作精选导读二】脑中的旅程

【美国科学写作精选导读三】用科学阅读现实的黑暗

【美国科学写作精选导读四】以科学之名,解构战争

【美国科学写作精选导读五】你好,未来

这些导读已陆续发表在微软亚洲研究院博客、《南方人物周刊》和《中国经营报》上。

(编辑 小姬)

相关文章
    • 病毒也可以引起癌症的。如最早发现的v-Src,是一个鸡肉瘤病毒。Src基因即鸡肉瘤病毒(SRV)基因组中的基因,可使鸡产生肉瘤。是第一个鉴定的病毒癌基因。

  1. “如果你真洞悉了科德巴赫猜想的秘密,知道为啥1+1=2,虽然陈景润已经驾鹤西去,我还是鼓励你搬个小板凳到数学所门口去叫板。”

    哥德巴赫猜想和1+1=2没有任何关系……它只是用(1+X)代表不同的变体而已……

    “糟糕的是,这名女婴的癌细胞中缺少一种重要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令她的免疫系统无法发现入侵的癌细胞。”

    这句话也非常囧,DNA好像从来不用“种”这个量词的说……缺的要么是一种脱氧核糖核苷酸,要么是一段DNA序列……

    btw我觉得这一期的逻辑明显不如前几期清楚……

    • “糟糕的是,这名女婴的癌细胞中缺少一种重要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令她的免疫系统无法发现入侵的癌细胞。”

      我也觉得这句话很怪……而下文:

      “这个DNA的缺席,”

      更是……

    • “段”是土人提出来的建议吧,我斟酌了一下,觉得合理,就在这里直接改掉了。

  2. 这个系列不知怎么搞得,确实越往后越文青些。:(

    我以为会有高手来施援呢,就是,这些该死的,外来的,癌细胞哪来的??你们,从哪来,回哪去好伐??……

    我的印象是这样的,小魔鬼身上的都是寄生细胞演化的,具体是哪些,好像文中也语焉不详。如果再仔细去查,那要去读其中提到的几个人物发表的医学杂志。要读那些,此长颈鹿的脖子真的要断了。

    嗯,1+1=2,我忘了讲冷笑话应该注意代沟。在我们那一代人,是听着徐迟的哥德巴赫猜想长大的。那时候怎么懂这些,就是现在去读,也不见得能懂(见http://159.226.47.206/cms/xuchi/20080203-2.htm),只是知道陈老师拼到1+2就撤了。所以,那时候碰到理科书呆子,就会调侃他在忙活“1+1=2”。

    • 我看到1+1等于2想到的是:这是一种运算规律的规定,背后却也许有深层的逻辑推证过程,比如加法结合律,呜呼,想得太多了.....不过竹人老师说这个是幽默我是能领会的,啊,岂不是和ent他们也有代沟了。

      • 好吧……其实我的第一反应是罗素怀特海他们的《数学原理》……
        当冷笑话的意思我也晓得,不过……考虑到大批群众对此的无知……以及大批群众以此当做数学家整天搞“常识”的笑柄……还是不要这样吧-_-b

        • “大批群众以此当做数学家整天搞“常识”的笑柄”

          ——说得对。
          中国式的“数学怪人”的古怪形象,就是由一个个这样的谬传编织而成的。

    • 是时代语境问题,我看到,也不觉得有什么,因为我们小时候,老师们都没有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就直接加进了教育环节,1+1=2的说法更像一种暗号,知道对方在讲什么就行了,没人会深究。

      不过鉴于1+1=2其实是一个深刻的另有来龙去脉的数学问题,所以这里还是把=2去掉显得郑重一点:)

  3. 幸运的是,正由于癌细胞是从主体的细胞演化而来,所以癌细胞到了别处,很快会被识别出来,并被围歼。

    这句话怎么这么别扭?如果不是主题细胞演化来的,到别处就不会被识别出来了?

    • 外来的癌细胞,大多数情况下很容易被免疫系统清除的吧。要不怎么制作肿瘤模型要用裸鼠呢。

  4. 我也比较关注“这名女婴的癌细胞中缺少一种重要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令她的免疫系统无法发现入侵的癌细胞”这个。

  5. “所谓癌症,乃是你身体里发生的一场失控的达尔文进化运动。”

    这句话真棒……

  6. 尼日尔穷归穷,但也有100万平方公里1000万人,不能算小……

  7. “比如著名的摩根法则,用大白话说就是:什么事情,如果有简单解就请不要复杂化”
    明明是奥卡姆剃刀

  8. 鸣谢各位的剃刀!

    剃刀说我是第一次听到。有句话,叫做太阳底下皆是陈年老货(no new ideas under the sun),类似的观点在不同的领域不断地被发现。我倒是喜欢我自己专业中的一个信条,适用于在所有的系统设计上:simple, but not simpler。这是计算机学界中屡试不爽的剃刀。

    在这篇文中,原文是这样的:

    Such excesses inspired a backlash. In 1894, the British psychologist C. Lloyd Morgan established what came to be known as Morgan’s canon: “In no case may we interpret an action as the outcome of the exercise of a higher psychical faculty, if it can be interpreted as the outcome of the exercise of one which stands lower in the psychological scale.”
    "
    说到这个,我倒想很诚恳地提醒一下读者,如果有时间千万去读原文,这个系列的本意也在此。导读这个东西,像女生的裙子,太长太短都尴尬:),但最失败的莫过于喧宾夺主。

    在这三篇中,文笔好的是中间那篇,人物有趣的是最后一篇,原作中寥寥几笔,把这个奇女子刻画得非常入神。

  9. 我好像在《环球科学》上读到过灰鹦鹉Alex的故事……

  10. 刚读了本很好的书,叫《致癌基因之谜》,庄胜雄译,算是科学史吧,真的很好哦。我觉得其优点就是按照每个事件的单独发展叙述而不是在一个时间尺度上把所有的事情一锅烩了。 http://www.douban.com/subject/1146474/

  11. 关于文章出现的称为小魔鬼的那个物种,我第一眼看了下觉得有点熟悉,然后打开了BBC南太平洋纪录片第五集后再配合文中的地理大概位置跟一个叫白腹树袋熊(Dingiso)的物种很类似,这是一种很神秘的物种,制作组也是费劲了千辛万苦,首先是说服一个当地部落带他们去找的,当地部落对此物种是属于那种类似西藏崇拜狼一样的感情,其次还要跋山涉水的跟着部落人民去找,就连部落人民都不确定可以带他们找到,最后过了两个星期才找到片子中出现的那一只并进行拍摄

    • Dingiso是袋鼠科的白腹树袋鼠(Dendrolagus mbaiso),这里的小魔鬼是袋鼬科的袋獾(Sarcophilus harrisii)……
      袋獾相关: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2%8B%E7%8D%BE

  12. 说的是这个么——国家地理-掠食者犯罪现场:袋獾危机

    很有意思的侦探故事,推荐Take your eaies to look look it.
    注意几乎每个陈述里都可能隐藏着灰常重要的线索,醒目仔你要睇好鸟。

    塔斯马尼亚岛上的袋獾,现仅生存在大洋洲\澳大利亚大陆东南\近处的/名唤塔斯马尼亚之\孤岛\上,于1996年野外探秘拍摄中被发现一些个体有面部畸形现象。

    某某知道鸟,得观其写真首集,哇呀一叫曰:“吾尝孜孜野探究其行藏,日之以继夜,寒暑交替,日月飞梭,诚非不谙所状矣。然睹此景,为余觊觎多年以来所未见也,岂非异乎邪乎?有鬼也,当深察之。”
    乃飞奔所拍摄之地,为其岛东北之区也,下套求获。以常之律,当分分钟搞到屈指难数之被诱捕者也,然则非矣,木有,空空袖手眺望神秘之林莽,该动物竟然不知何故少至不得见鸟也。实体未获,有照无证,挫哉(无关大卫)。

    四维不休,星回斗转,按下不表。

    论有经年,某于前事所处之南,隔越数百里之岛境,不意有见同状也,该动物面曝畸形触目惊心焉,旧案尘埃再起。

    时人思之,以惯见不利影响初度,疑为环境污染之化学物质毒害致病也,遂行索因解救,不料,个中风云变换,歧路亡羊、花明柳暗之震撼并警示,非人所已历也,惊哉叹哉,畏哉谨哉,科学之见识劈开一条裂隙,如得脑残片之大补也。。。。

    欲知细微末节如何,还得看官览其视频体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