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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方老师写了一篇《甜味剂真的安全吗?不一定吧!》来反驳我对于甜味剂的介绍。我本来无意与青方老师"抬杠"(青方老师的话),因为:首先,在青方老师的论点中 把"甜味剂"换成许多别的东西,比如"肉""鸡蛋""牛奶""大豆""某些蔬菜"甚至"水"或者"面包",都能够成立;其次,我不认为青方老师写的是一篇"科普文章",而他说的内容并没有超出我在原文中的介绍,也没有什么确切的"科学内容",只是把我介绍的的一部分单独强调,忽略其它方面,再引用一些传言,从而得出了一个相反的结论。不过,有读者希望看到我的回复,下面就简单列一下我对青方老师这篇文章以及他在文后的评论的一些看法,主要是想探讨一下我们应该向公众介绍什么样的知识。

1、"糖精加鸡蛋能毒死人",跟"维生素C与虾同吃会毒死人"有什么区别?用这样的说法来支持"糖精有害"固然是许多小报喜欢的,但是我个人觉得不符合松鼠会"专业"的宗旨。虽然青方老师强调了"一直没能考证这个说法的由来,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毒死人",但是前面还强调了"孩子们都知道这个东西虽然甜,但是有害的","但在70年代确有这个说法","喝着含糖精的饮料吃着鸡蛋,就得更加小心了",不知道青方老师想传达的是什么意思,读者理解到的又是什么意思。

2."过甜又没有热量"--不知道有谁用甜味剂把食物弄得"过甜"?我所知道的都是把它稀释到和蔗糖同样的甜度。

3."糖精加味精加色素做成的饮料"三精水""--我孤陋寡闻,没听说过在饮料里加味精的。如果说"糖精、香精加色素"的话,无糖可乐就是这样的--它本身就没打算提供任何营养,贴一个"三精水"的标签有助于说明甜味剂是有害还是没有害吗?

4.关于引发偏头痛的问题,青方老师在评论中列出来的文献1提到了。但是原文说的是"引发偏头痛的食物有争议,但是一部分人可能对一些食物敏感",列出的几种食物成分中除了阿斯巴甜,还有味精、硝酸盐、亚硝酸盐、酒精、咖啡因等等。作为"专业"科普的话,省略了这里的"可能""一部分人",还有与之相比较的其它东西,意思有没有走样?尤其是硝酸盐这样蔬菜中广泛存在的成分,是不是说我们也不能吃蔬菜了呢?还是说糖精引发偏头痛的风险跟蔬菜一样?

5、2001年美国对于糖精的规定有一个漫长的故事。在有相当强烈的证据否认了糖精致癌的说法后,美国才取消了那个说明。这里单独强调曾经有过那么一个说明,是要传达给公众什么信息呢?

6、在一篇科普文章中引用一位"大夫"的话,尽管加上了"美国"二字,有什么可靠性吗?跟保健品宣传引用"李大妈""张大爷"有多大的区别?全世界近百个国家的主管机构以及WHO/FAO聘请的专家的看法都可以无视,而强调一个个人的意见?作为小报文章固然没有问题,但是"专业"科普大概是不够严谨。而且,就那位大夫说的话也没有任何科学意义,我们可以说哪种食物是"真的"无害?如果有,是怎么"证明"无害的?

7."但不那么壮,自身免疫力不是特别强,别人一流鼻涕自己就开始发烧的人,经常头痛的人,不管是吃还是喝"有点甜"的东西,都要特别小心。"--这样的人不仅是吃"有点甜"的东西要特别小心,吃任何东西都要特别小心,怎么来支持"有害"的呢?

8."甜味剂之所以诞生,不是因为人们需要,而是食品公司需要,要理清楚这个关系。"--人们不需要,食品公司卖给谁?食品公司关心的是利润,而不是食品成本。在一个法律规范的社会里,每个公司可以用它来降低成本,公平竞争的结果是价格下降,而对于食品公司多赚钱未必有利。就现在的食品行业来说,那些"有机""绿色""天然"的食品的利润要高得多。实际上,当初FDA要禁用糖精,是公众压力迫使国会否决了FDA的提案--哪个食品公司能够迫使国会干这事?可口可乐开始的时候是拒绝无糖可乐的,后来迫于市场压力才推出无糖类型。

9."长期的作用,这种代谢调节机制会出现紊乱,这可能可以间接解释甜味剂与代谢综合征之间的联系。"--这仅仅是一种猜想还是被证实被广泛接受的机理?公众能正确捕捉到"可能""可以""间接""解释"所传达的信息吗?

10.就后面列出来的几篇文献,我没有全部查到。查到的几篇简单评述一下:"阿斯巴糖诱发偏头痛"前面说过了;"阿根廷的研究发现甜味剂与尿道肿瘤相关"是一个几百个样本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阿斯巴糖能诱发有癫痫病史的病人的癫痫发作"是在《替代医学综述》上的一篇文章,作者一直使用着"潜在的""可能的"这样的修饰词;"阿斯巴糖更容易引发糖尿病人运动后的低血糖"只是一个14个样本的报告,作者自己也只是说希望引发对此的关注。虽然这些论文都发表在学术刊物上,但是即便是作者,也只能说这些是"初步研究",有待于证实。这样的"研究结果"距离作为"结论"介绍给公众做"膳食指南",还很遥远。在权威机构或者权威刊物做总结的时候,要考虑每项研究的实验设计以及结果分析,然后给予可靠程度的分级。以上这些研究会被学术同行给予什么等级的评价?拿着这样"初步"的研究结果,忽略上百项被广泛认可的可靠性高的研究结果, 来阐述一个"观点",是否合适?在我的原文中,并没有否认这些结果的存在,而是指出了它们没有被主管机构认可来推翻以前的结论。实际上,青方老师没有提到的关于阿斯巴甜的"毒性"中,比上述那些论文更重要的一项研究结果是最具杀伤力的"致癌",还真是导致了欧洲食品安全委员局(EFSA)的重视--他们审查了研究结果之后,发布的结论是"数据不支持结论",从而用不着修改以前的认定。

青方老师反复地强调,只是他"个人的观点","对于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我宁愿相信反方的观察"。既然说了是"相信",当然无可厚非,也无可指责。但是,如果我们的公众没有了解到整个事情的真相,就会被误导。当我们以"专业"为追求向公众介绍知识的时候,他们会把它当作"专家的意见"--即使你申明了那是"个人的观点",你是以"相信"而不是"证据"在说话,他们还是很容易把它当作"科学结论"。我们经常说"这个问题在科学上有争议"--对于有几百项高质量研究支持对一两项很"初步"的研究反对的一个"争议",我们是否可以把它跟正反各有近似支持力度的"争议"同等看待?甚至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结果来介绍给公众?如果可以这样做的话,那么BMP的宣传也很有"科学依据",更不用说那些保健品了。

"有非常小的危害健康的可能,你怎么就能确认你自己就不属于这个小部分呢""不喝加了甜味剂的饮料是不会活不下去的,既然有了这么多的对健康负面的报告,为什么要喝呢!"--这些话当然没有错,问题一:"这么多的对健康负面的报告"有多可靠?是不是为了让"个人的喜好"被大众接受,我们就可以无视一百项高质量的不符合自己观点的研究结果,去强调甚至曲解那一两项符合自己的结果,从而让公众基于挑选过的信息而做出选择呢?问题二:公众希望"零风险",作为专业人士,我们也认为"零风险"是存在的吗?如果着眼于"非常小的健康风险",那么多小算小?如果认为各国行业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的评估结果不可靠,就应该指出其不可靠在哪里。完全无视他们做过的评估,只挑出一些自己"喜欢"的研究,甚至用一些街头巷尾的传言,来向公众做"指南",是不是有损"专业"的形象?

青方老师开篇指出"云无心同学说无糖可乐是安全的"而完全不提我介绍的其实是各国食品安全主管机构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结论,给人的错觉就是这只是和我"个人观点"的不同。在写科普文章的时候,我对于把我"个人的观点"介绍给公众完全很少有兴趣。我介绍的是学术界主流和世界各国主管机构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结论。对于甜味剂,我所做的是把关于它是否安全的总体状况介绍给公众。我一直说的是学术界、主管机构做了什么,得到了什么结论。我没有回避那些"有害"的报道,只是说明这些报道的可靠性比较微弱,没有得到各国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的认可。对于这些结果,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和国家卫生研究院(NIH)的总结就一句话:"人们报告过食用阿斯巴甜的副作用,但是没有被科学研究所证实"--不知道这个总结是不是比某个"美国大夫"的模棱两可的话有更高的可信度?这里再重复一遍我的原文中解释过的对待这类研究结果的惯例,"应该是先有一些可靠的科学论文出来,然后各国主管机构评估这些研究结果的可靠性,然后修改以前的规定"。

如果说有原文中有我"个人观点"的话,大概是最后一段话:"跟含糖可乐相比,不含热量是它实实在在的优势。是选择不含热量的好处,还是对那些传说中的危害"宁可信其有",或者,根本不喝这类饮料,都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一切都象广告说的--你选择,你喜欢。"青方老师的文章,不过是在"对那些传说中的危害"宁可信其有"",本来也没什么,是"个人信念"而已。只要不宣称是在做"专业"的科普,我以上说的都是废话,得罪之处,还请见谅。

图片来源:
Sugar sugar by dhamm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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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认为云无心老师的文章表达了这个意思:如果某新食品被证明风险不大于传统食品,那么可以允许使用这种新食品。

    青方老师则认为:即使目前的研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新食品有害,也不能掉以轻心。

    综合两位的意见,我个人认为,如果某新食品被证明风险不大于传统食品,那么可以允许使用这种新食品;但同时必须对这种新食品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新的风险,那么应“召回”这种新食品。

    在医疗领域的做法就是这样的,如果临床试验证实某新药利大于弊,那么将允许它上市,但上市后仍须监测其不良反应,或进行上市后临床试验以发现上市前临床试验不能发现的小概率不良反应。一旦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那么这种药物将退出市场,比如前几年美国制药巨头默克公司的止痛药万络。

    这个做法的好处是既保证了有效的新药在最小风险的情况下尽快被提供给患者,又能保证在新的证据出现时及时作出调整,使患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 你说的正是主管部门和相关国际组织的惯例。这些主管部门的规定不是“终审判决”,在FDA那里,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有了可靠的证据都可以要求“重审”。
      实际上,重审的例子比比皆是,改变判决的案例也有。在美国,所有的“膳食补充剂”,包括矿物质、维生素、氨基酸、天然提取物等等,允许销售并不是因为“证实”了它们是“安全”的,而是因为其安全风险不超过传统食品。上市之后任何人都可以报告“疑似”有害作用,如果被确证该产品才会被禁止。实际上FDA想对此类产品实施更严格的管理,象药物一样先要通过“有效”和“安全”的认证才允许销售,但是公众不干——民怨沸腾之后FDA不得不让步,于是1994年出台了《膳食补充剂法案》,采取了这种没有“确证安全”就允许上市的政策。

  2. 我觉得两方观点都可以看,只要可以提出自己观点的依据就可以,至于怎么相信那是读者自己的判断。因为松鼠会的在编作者都是有迹可寻的,对于一个科学工作者,是不会在这样的公益网站(应该是公益的吧)仅仅为了有发言的欲望而写出不负责任的文字的。对在松鼠上发文的作者我都很尊重,因为要写一篇让有一定知识水平但又不太熟识某领域的读者都能读明白文章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我觉得对他们的劳动我们应该尊重,所以,刚看到有人发言质疑云无心作者是否有资格写这方面的文章感到很愤怒,也担心这样去挑剔作者的劳动会损害大家的科普热情,让这样一个诞生不太长久的blog不能良好发展。所以,希望发言的人都能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去评论这种观点上的分歧,同时,接受信息不是填鸭式的,没有人有义务告诉你真理,也没有人有能力告诉你真理,所有信息都需要自己再去验证,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知识储备去得到能够说服自己的真理,既然希望用科学的眼光去看待事物,就不能怀着懒惰的心态一味去接受。

  3. 个人感觉青方文中引用的都市怪谈削弱了文章的可信度,

    我无法相信使用这种证据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