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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会悲情擂台Comments>>

发表于 2009-02-27 04:02 | Tags 标签:, , ,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的……

姬十三大喊:某网站太过分了!整篇整篇剽窃!看得我的红眼睛又加重了!

众人议论纷纷,倾诉自己文章被剽窃的悲伤往事。

青方说:我的情人节一篇被新浪剽窃,然后居然新华网也把新浪剽窃的再发一次。

Fujia说:我的贝壳文被MSN中文网盗了,还加了个作者名,叫李哲。。。。

大家正在哭笑不得的时候,一道星光从天而降,接着轰然巨响。Shea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缓缓开口了……

他说:我还遇到过更“荣幸”的呢!详情如下,大家一起娱乐一下:

时间线:
2001年12月:Ken Croswell在当月的美国《天空和望远镜》(Sky & Telescope)杂志上发表《Wondering in the Dark》一文;
2002年04月:Shea在“火流星”网站上刊登了《Wondering in the Dark》的译文《黑夜中的畅想》;
http://bolide.lamost.org/translat/trans40.htm
2007年06月:2007年《百科知识》杂志第12期刊登了《夜空为什么是黑暗的?》,作者:陈默;
2007年08月:2007年《读者》杂志第16期刊登了《夜空为什么是黑暗的》,作者:陈默。见附录;
2007年09月:2007年《意林》杂志第17期刊登了《夜空为什么是黑暗的》,作者:陈默;
2008年06月:《夜空为什么是黑暗的》入选中学语文教学网“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八年级语文试题卷”。
http://xzf.2000y.net/mb/1/readnews.asp?newsid=527621
另一百度知道上悬赏10分的求助: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1377741.html
另据某网友透露,该文已经成为2008年某地中考语文的阅读题目(细节待确认)。
详情:http://bbs.astron.ac.cn/viewthread.php?tid=54258

注:陈默《夜空为什么是黑暗》的一文中和Shea的《黑夜中的畅想》一文中相同或者仅有细微差别的内容占了《夜》一文的60%。在 http://bbs.astron.ac.cn/viewthread.php?tid=54258 中也有说明。

众人皆无语,认为Shea的际遇无人可比。

沉默过后,我们就有了这个擂台。

2008102821429406

在这个擂台上,请大家展示松鼠会成员文章被剽窃的记录,包括平面媒体和营利性网络媒体。我们将会根据单篇文章被剽窃的次数、媒体的影响力来做模糊评价,不定期更新。

本期擂主就是:S~h~e~a~h~e~a~e~a~……(超重低音环绕立体声回声效果)请大家用力安慰之!

本擂台为松鼠会常设项目,欢迎读者参与。请将您收集到的信息及原始出处写在回帖中。

伴随每期擂主的诞生,我们还将为您颁发“火眼金睛”奖,并在此帖中留名。除此之外,您也会收到我们寄送的杂志若干,聊表谢意。

来吧!让我们发动搜索引擎,在隆隆的轰鸣声中出发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是惨兮兮的分割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更新记录:

2009-02-27

BOBO:我的一篇《麻醉会让人变笨吗?》原发表在去年12月的新京报上;现被作者杨学峰发表在《银川晚报》09年2月13日版http://ycen.com.cn/html/2009-02/13/content_78632.htm

相关文章
  1. 哦,以后转载的时候一定把原文地址粘贴上

  2. 阅过。对大家表示下慰问吧。什么系统都会被盗版的,弄多牛的网站也都会被盗版,因为中国中国从来都不喜欢切实尊重知识产权的。和和。我也是受害者,但是我不是松鼠。

  3. 中国根本就不在意版权这个事情,音乐,应用程序,等等,当然还有这些前辈的成果。

  4. 需要反击,纵容错误也是错误,纵容犯罪也是犯罪。

  5. 揭一个,赫然发现我的文章被新华网转了,只是被编辑稍稍修改了下……
    这个是我的:http://bzhang.lamost.org/website/archives/buran_history/
    新华网的: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08-09/04/content_9770426.htm

    • 然后是百度百科,原文地址只是作为扩展阅读出现而没有注明作者:http://baike.baidu.com/view/38801.htm

  6. 无论转载中的漏、改、或者干脆新瓶儿装旧酒重贴标签,还是什么什么的原因,这让我想起一个十个有五双都看过的综艺游戏——传说:即传话的说——甲把一件事告诉乙,乙说给丙,丙转述给丁,丁比划讲给......最后到你听到这事儿的时候,甲的话已经面目全非——这还算好的,如果有幸没面目全非,而是略去五百字,加入N百字之类的,请问甲该不该管谁谁谁要名誉赔偿?还是版权之类的?

    因此支持鼠友们最有力的建议:要么
    “现在镜像、博客太多,三转两转,就看不到原作者和原出处了。建议想个程序,在文末用括号 自动 附上作者名字和松鼠会版权声明、联络方式,会好一点”
    “不妨全部妥善记录在案,搞个像维基似的放在网上,便于查考。又可以震慑剽窃者,又扩大松鼠会的影响。”

    另外再悲情一下自己,对于偶们好多搞影视的来说,如果在地摊上看见了自己的盗版作品,会要小小欣喜一下的,居然还有人盗嘞,至少说明还有市场啊——

  7. 附带再还说几句:目前国内(都是相对而言的哈)做得最好的是音乐的版权保护,最差劲的是文字的——因为界定实在有好多难度——因此如果又要名又要利的话,建议最好自学相关法律,或咨询专业人士,找一条最便宜又有效的手段保护自己。
    创意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但创意的形式如文字、影像、图片、音乐等等等等,是受保护的。
    另外据我所知,文字,诸如小说、剧本等等形式的文字,可以花点钱(大约是几百块钱)去进行版权登记了,这样至少在你发现还有宾果和你的作品,居然相似度高达百分之多少时,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拿着版权登记文书,去告Y!

  8. 遇到这种事情大可不必在这里内部忿忿,国家版权局目前已经推出了一个系统或项目或平台,允许著作权人登记自己的作品,然后由版权局来替著作权人监督侵权行为,并负责维权。其中的维权成本似乎是由版权局全权承担,当然维权所得的赔偿版权局和著作权人如何分配我也不清楚。只是告诉各位松鼠们有这么一个事情,大家可以去具体咨询国家版权局或知识产权局了解更多。
    我相信无论这个平台效率或效果如何,有总比没有的好。而且对于著作权人来说仅需要完成作品登记即可,可能手续会麻烦点繁琐些,但总归是有些用的。
    这个平台是我在版权局工作的校友告诉我们的,并向我们一些常写字的校友们推荐之的,可信度应较高。

  9. 话说今天查论文的资料,华丽丽的看到某网站写着“转自:人民网”
    还好我再顺手百度多两次,才发现原来原出处是《今传媒》杂志 = =
    如果直接用在论文里真是糟糕得不能更糟糕了,现在的网站真实太不负责任了!!

  10. 呵呵,我发现我给13的网站写的《20世纪的中国日全食观测》http://science.bowenwang.com.cn/20c-cn-eclipse.htm已经被豆丁网图文一并转载,老郭也转载到了天之文论坛,同样没有注明出处,自家兄弟,这事怎么说呢,哈哈

  11. 你好,我在我空间转载了一篇吻之妙,知其道,我已注明出处和注明是转载的,这样不违法吧

  12. 松鼠总是那么有创意~
    (虽然这个创意很悲情。。。)

  13. 这个问题,怎么说呢。。。。最好是提高松鼠会知名度、曝光率,我想这才是最好的办法吧,你说松鼠会干嘛的,说简单点,也是传播知识嘛,有人抄去了,而且一看还都是大网站,他们帮忙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些知识,也是好的嘛,(声明啊:我这么说可不是支持剽窃 呵呵)还是得提高松鼠会的曝光率,毕竟这松鼠会是针对百姓的大众科学,不是那种让人感觉很远的,所以还是针对普通人多来点宣传吧,提一下,我是看小崔说事知道的松鼠会